为了进一步调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及我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工作安排,拟对县域内,有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和联农带农机制,对脱贫(含防贫对象,即原来的监测对象)户增收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助。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市场主体务于2026年7月25日前到赞皇县农业农村局(赞皇县太行西路162号)103室进行报备,逾期不报备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311-84221346,邮箱:zhxnyncj@163.com
特此公告。
赞皇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