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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征集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农产品上行能力,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
(一)支持方向
支持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支持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提高农产品产后预冷、储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能力,满足农产品跨地域、大流通、反季节需求,提高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利用率;积极培育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通过多种渠道形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培树河北农产品形象和品牌;发挥对口支援、县企合作等作用,借力全国性农商互联活动、各类展会等平台,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鼓励借助供应链智慧云仓,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降低产品运输时间和成本。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1.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农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开展农产品宣传推广及产销对接工作等方面支出等。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50%的比例予以资金支持,补完即止。
2.专项资金不予支持内容包括:(1)对于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2)征地拆迁,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3)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我县内有实际运营、实际融入和推动当地经济民生发展,产权明晰、运营稳定。
(二)项目实施期限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完成建设,并能够出具相应的投资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项目申报:
1.申报项目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或地方同类财政资金支持;
2.近三年内,项目申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或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3.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项目正常实施情形。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赞皇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管理股(联系方式:84221255)。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项目概况、单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成效情况;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场地产权证明等。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赞皇县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项目申报材料
      赞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7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