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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赞皇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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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赞皇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赞皇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赞皇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北省防汛避险转移条例》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我县地处太行山区,属地质灾害多发县。根据赞皇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核排查工作报告,确定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8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分别为:嶂石岩镇26处、院头镇13处、黄北坪乡12处、许亭镇17处、土门乡4处、张楞乡6处、西阳泽镇2处。各地质灾害类型分别为:滑坡24处、泥石流38处、崩塌18处。
二、重点防范期、防治重点及监测预警
(一)重要防治时期。根据统计数据分析,我县地质灾害主要诱因是降雨,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时期为汛期,即6月1日至9月30日,其中7月份和8月份为主汛期,是重要防治时段。
(二)防治重点区域。要坚持“以人为本”的防治理念,西部山区居民区、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矿山、水库区等重要基础设施,是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和部位。
(三)预报预警。汛期降雨时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及时与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进行联合会商,通过融媒体、电话、手机短信等手段向社会及时发布三级(黄色)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三、防治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制度。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一级(县级)监测网络县政府负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二级(乡级)监测网络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传达落实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指令,抓好辖区内易发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制定转移路线和防灾减灾措施;三级(村级)监测网络由村委会负责,明确巡查员和监测员,定时、定点进行监测巡查,做好巡查书面记录,定期向乡镇政府汇报,一旦发现险情立即组织村民转移,组织村民进行避让、防灾减灾和救助工作。
(二)认真编制年度防治方案。相关部门、各乡镇要根据本部门、本辖区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本部门、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任务、防治重点、防治责任、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责任人。
(三)积极开展巡查监测。汛期巡查员、监测员要加强监测,做到每天监测一次,在降雨强度较大时期,24小时在岗,不间断巡查监测,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四)大力组织避险演练。5月底前,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提高人民群众防避险能力,强化群众防灾、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到险情时能够快速撤离。
(五)配合做好应急处置。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紧密配合县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划定危险区,设立明显标志,向社会公告。乡镇长作为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避让和防灾治理,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六)突出抓好重点防御。要把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和部位作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重点,交通、文旅、教育、住建、水利、应急管理、电力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防治措施,严密部署、严防死守、群测群防,全力以赴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
(七)配合好专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文旅、住建、农业农村、交通、水利、电力、教育、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农村房屋、交通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学校周边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要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
(二)明确责任分工。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质灾害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办字〔2012〕30号)文件有关规定,明确责任,严格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协凋、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应急管理局要统筹协调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向县政府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编制和修订《赞皇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负责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教育局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住建局负责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巡查工作;交通局负责公路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交通工具和行人的安全;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景区(点)内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等防治工作,保证景区设施及旅客安全;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同时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各乡镇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负责主体,负责印制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并编制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每个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员、监测员和乡村责任人进行登记造册。
(三)严格值班值守。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等各项制度。相关单位、各乡镇和工矿企业汛期要强化巡查,坚持24小时值班,公开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各乡镇村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点监测,一旦发现险情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迅速上报。
(四)深入开展防灾知识宣传。要切实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深入山区、深入乡村,以群测群防员、农村干部和受威胁群众为重点,以切合实际、简便易学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政策以及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宣传材料的编制、印发、审查和宣传督导工作,并配合好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的宣传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及时处置,不折不扣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赞皇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赞皇县2024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表
3.地质灾害调查表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