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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6-17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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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公布《清单》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9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石家庄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2025〕-22)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健全完善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编制本《清单》。
二、《清单》有哪些内容
《清单》共计775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31个行业部门。其中:行政许可246项、行政备案191项、行政确认76项、行政裁决11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21项、其他行政权力73项、依申请公共服务127项。相较于之前,变化如下:新增事项49项,涉及林业局等16个部门,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8项,公共服务6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备案21项,其它行政权力5项;删除事项49项,涉及卫健局等18个部门,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10项,公共服务1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备案1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3项,其它行政权力4项。(后附具体事项清单)
三、如何抓好《清单》的贯彻落实
一是严把时间节点。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编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各部门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清单》落实,做好专项领域清单内容衔接、线上线下业务融合以及畅通审管衔接机制等相关工作。
三是规范审批服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强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的重要意义,依法依规开展审批服务,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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