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赞皇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4    来源:    责任编辑:
【字体: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党组研究,现将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卢占军  县委副书记、县长
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赞皇经济开发区。
曹彦鹏  县委常委、副县长(分工常务工作)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招商引资、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商务、国防动员、项目建设、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数据和政务服务、统计、生态环境、平台公司、政务公开、银行、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科工局、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动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大气污染防治服务保障中心。
协助县长负责审计、经济开发区方面的工作。
联系县税务局、金融监管局、驻赞各金融保险机构。
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武装部的工作联系。
杜晓伟  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疫情防控、妇女儿童、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爱卫办)、医疗保障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县妇联、文联、计生协会、档案馆、红十字会。
于得水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稳定、退役军人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与县政协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信访局、民族宗教方面工作。
张晨光 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防汛、气象、市场监管、供销等方面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中心、农广校。
联系县气象局、烟草局。
宋利锋 副县长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通讯、邮政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
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刘冠然  副县长
负责民政、供电、网上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民政局。
协助曹彦鹏同志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协助分管生态环境分局、大气污染防治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县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供电公司、科协、工会。
李  杨  副县长(挂职)
负责外事工作,落实中央港澳办对口帮扶、协调支持捐建项目的推动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方面工作,协助曹彦鹏同志抓好招商引资、商务方面工作。
联系县工商联、残联、慈善会、团县委。
赵太民  县政府三级调研员 
协助曹彦鹏同志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协助张晨光同志做好防汛相关工作,协助分管水利局。
朱晓辉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兼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负责赞皇经济开发区日常工作、招商引资方面工作,以及上述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招商中心。
赞皇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