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告公示
赞皇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和实践教学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3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优化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统筹利用好各类培育资源,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做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和实践教学机构遴选通知如下:
培育机构和实践教学机构应能够承担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等方面培育任务,能够满足培育需求、保障培育工作顺利实施。
培育机构原则上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机(技)推广机构等公益性机构为主体,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培育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培育机构申报资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实践教学机构应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原则上从农业创新驿站、农业园区、农民(业/机)合作社、组织部门“万人示范培训”基地等各类培训基地择优选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社会信誉良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服务周边群众共同致富经验,生产设施先进、产业特色突出、技术实力强、经营效果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3.自愿在培育机构指导下承担实训、跟踪服务等任务,能满足实践需要的场地条件。
本次遴选实践教学机构数量不超过5个,按照年度任务需求、实践教学服务经验、联农带农等方面综合考评,择优录取。
(二)实践教学机构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机构运营情况说明(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
4.其他佐证资料。
以上资料均提交纸质版各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起止时间: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13日
申报地址:赞皇县农业农村局305室
联系电话:0311-84221346
赞皇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