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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31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一、整改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缺少主动性、预见性。导致一些县区收集处置不到位、违规堆存问题的频发。
二、整改实施主体
赞皇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为全面落实全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会议精神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印发(冀建村建【2025】1号)、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节本增效”进一步规范收转运体系建设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各乡镇召开会议,大力推进“节本增效”工作,逐步推进将第三方公司负责村庄保洁改革为乡(镇)、村负责清扫保洁的模式。
(二)按照市住建局要求,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每日下沉至乡镇、村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交办责任人,抓好整改反馈,并形成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已全部立行立改。
(三)积极配合市住建局督导组,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隐患排查整改分片包联督导检查工作,对督导组现场检查发现的3个问题,均已立行立改。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25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曹梅同志带队、村镇科王通、乔晓乐随行,赞皇县农业农村局陈志平、李光召赴赞皇县相关点位进行验收,经现场核实已完成整改。该事项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66188385(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689498(石家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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