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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1)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31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一、整改任务
赞皇县院头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每日40余吨生活污水仅进行简单沉淀,未能有效处置。
二、整改实施主体
赞皇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经核实,该设施进水池存在堵塞,导致设施运行效果较差,督促第三方运维公司对设施进水储水池内淤堵物进行清理、调整浮漂高度,并对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同时在出水池安装一台抽水泵,将排水提升至站点东侧农田水渠,用于农田灌溉。增设临时加药装置强化沉淀效果,降低污染物负荷;安装流量计与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运行状态;补充次氯酸钠或紫外线消毒设备,确保粪大肠菌群达标;针对氮磷超标问题,投加碳源或化学除磷剂;制定运维手册,培训操作人员规范巡检、排泥、加药等流程;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制定设备故障时的临时储存或分流等措施。目前,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经检测,出水水质达标。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25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曹梅同志带队,村镇科王通、乔晓乐随行,赞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世元、李聪伟,赞皇县农业农村局杨会杰、杜慧敏,院头镇政府杜翠霞陪同,赴院头镇对院头镇污水处理站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问题整改完成,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6188385。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8668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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