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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0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一、整改任务
一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联动不足、衔接不畅,个别工作未形成闭环监管。机动车维修行业未明确牵头部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生态环境部门分别负责机动车维修备案、营业执照发放和排污许可管理、污染设施建设运行工作,三个部门缺乏联动机制,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一些维修企业存在非法拆解机动车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赞皇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建立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赞皇县分局、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机动车维修行业全链条闭环管理。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拆解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规范行业秩序。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方式,实现源头审批、过程监管、末端执法的无缝衔接。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27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和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联合验收小组对我县的整改问题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结论为整改合格。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7811608  8668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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