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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便民市场综合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6-02-13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便民市场综合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全面整治县域内便民市场“脏、乱、差、堵、险”突出问题,完善设施、规范秩序、强化监督、优化服务、打造干净整洁,管理规范、便民惠民、安全有序的便民市场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县域范围内的便民市场
二、整治任务
(一)消防安全整治提升
聚焦消防、用电、用气、建筑结构等领域排查,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督导市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演练;保持消防车道、疏散通道通畅,建筑材料达到消防要求。按消防要求敷设电气线路,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在市场内设置仓库、员工集体宿舍等“三合一”“二合一”场所,严禁在市场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牵头部门: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部门: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惠康公司)
(二)建筑安全整治提升
明确产权方(惠康公司)与运营方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便民市场建筑物结构安全,重点对建筑主体结构、围护结构损伤等方面进行排查,对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建筑应进行安全监测鉴定:一是在日常使用或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是建筑无正规建设、设计资料或工程建设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三是建筑已达到设计工作年限的。
对检测鉴定为C级危险等级的建筑,应立即采取加固、更新等解危措施,未解危前不得使用;对检测鉴定为D级危险等级的建筑,应立即腾空停用并组织拆除解危,对暂时无法拆除的,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巡查,避免发生人员进入和其他次生事故。
整治市场建筑附属设施安全隐患,包括楼梯、栏杆、雨棚、广告牌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附属设施,责令限期维修、更换。住建局负责产权方与运营方主体责任的划分,在完成房屋安全等级鉴定的基础上,指导便民市场建立常态化保持机制。(牵头部门:住建局  配合部门: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惠康公司)
(三)食品安全整治题升
市场监管局负责明确便民市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一证一照一健康全覆盖,并公示上墙。指导市场分区经营,生熟、干湿、荤素、即食与散装严格分区,防交叉污染。统一规范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不合格食品退市、快验、卫生消毒、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查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常规药物残留超标、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应当具备“三防”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整治市场内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无生产厂家)食品,以及参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督导市场规范信息公示。(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惠康公司)
(四)经营秩序整治提升
依据新出台的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全面提升便民市场管理运营水平,督促市场开办者完善市场经营设施设备、给水排水、通风等基础设施,实行商品划行归市,规范摊位设置,纠治商品外溢等问题,落实垃圾分类、市场公示等相关制度。(牵头部门:发改(商务)局  配合部门: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惠康公司)
(五)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提升
规范设置市场门头牌匾,整治场外各种车辆停放及交通环境秩序,清理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夜市。清理市场周边市政道路两侧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占道经营等。规范市场周边市容秩序,加大市场周边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改善市场周边环境。节假日、集日住建局、交管大队要加派力量对便民市场周边违法停车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住建局对市场内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进行清理整治。(牵头部门:住建局  配合部门:市场监管局、交管大队、惠康公司)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自2026年2月10日至4月10日,按照“边查边改、压茬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2日前完成)
各单位在县动员部署会的基础上,对便民市场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迅速确定工作专班人员,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推进。
(二)全面排查阶段(2月24日前完成)
各乡镇、部门全面摸清我县县域便民市场数量,以及每家便民市场的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和建筑物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和建筑物安全鉴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对每个市场分类处置意见,并填写《赞皇县便民市场排查整治工作台账》,于2月24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31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对照此次明确的5个方面任务,尽快完成整治提升工作。对于问题突出,整治周期较长的便民市场、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县域内所有便民市场要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筑物安全评估鉴定机构进行消防和建筑物安全评估鉴定,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提升,在此基础上,按照以下三类情况进行整改:
对于规划建设手续齐全的便民市场,经第三方评估鉴定,认为符合消防、建筑物安全标识的便民市场,抓好各方面的规范提升;对于评估认为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的,在整改完成后,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结论合格的消防安全部报告和建筑物安全鉴定,在此基础上,由住建部门出具认定意见。
(四)督导验收阶段(4月10日前完成)
发改局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组建验收核查队伍,对辖区内所有便民市场整治提升情况逐一核查验收。加强与市级专班联系、沟通、问计,确保我县便民市场综合整治提升效果。
(五)长效管理阶段(长期坚持)
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推行网格化管理,对全县便民市场提升整治工作实行常态化巡查,全面摸排问题隐患,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定期考核机制,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不断优化市场品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全县便民市场综合整治提升专班,统筹推进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商务)局,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汇总等工作。此专班不作为县级议事机构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县级统筹、部门协同”的责任体系,统筹推进辖区内便民市场整治提升的组织实施。发改(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康公司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高质量完成便民市场综合整治提升改造工作。
(三)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加强网上信息巡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社会舆情。
(四)及时报送信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工作成效,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