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5中央村集体经济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和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等要求,利用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粮油生产县(市、区)实施规模种植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2025年第二批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下达我县资金1万元,用于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
二、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
(一)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进度
(1)2025年6月底前。项目承担新型经营主体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2025年7月-10月,县农业农村局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3)2025年12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项目验收并拨付资金。
2.实施步骤
(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品种、面积、不同作物单产提升的主推技术、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明确项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完成时间、支持对象(承担主体)、补助内容、补助标准、补助方式、任务量等。
(2)过程记录。项目主体应按照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应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主体档案格式见附件。
(3)县级测产验收。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测复核。对于主体自行填报产量过高的,需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项目实施主体一般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并准备项目验收相关材料,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验收。综合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全面总结工作情况,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建立并完善项目实施档案。
3.资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营或托管种植粮油作物,助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县级农业农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主体需自营或托管种植粮油作物达到200亩以上,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4.资金补助环节。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大豆和玉米为重点,兼顾小麦、水稻、马铃薯、甘薯、谷子、花生、油菜、胡麻等粮油作物,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推广应用粮油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提升单产风险防控能力,着力提高绿色高效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5.资金补助方式。实行以奖代补报账制管理方式。项目承担主体完成项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现场验收后,符合条件的及时拨付资金。
6.资金补助标准。对于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专业合作社,按项目所在区域和亩数给予补助,一般每亩补贴 50元,单个项目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出拟扶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额度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指导、监督承担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项目实施工作,对项目进行验收,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二)严格项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2025年中央财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中,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不重复支持,项目资金不用于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主体与享受绿色高产高效主体不重复。不支持生产经营出现异常或其他不适合承担项目的主体。
(三)加强督导调度。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分别于每季度末将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二是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三是要做好项目信息填报工作。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上传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并填报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四)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实施完成后,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项目实施县的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抽查,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实施区域确定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5年度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赞皇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