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商条件
本招商项目赞皇县人工造林林业碳汇开发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赞皇县皇达置业有限公司,招商人为赞皇县皇达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赞皇县人工造林林业碳汇开发服务项目
2.1.2项目规模:本项目涉及赞皇县区域内2020年至2024年新造林地面积约6万亩。
2.1.3服务地点:招商人指定地点。
2.1.4服务期限:(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整体咨询服务止。(其中项目资料收集2个月,项目设计文件编制1个月,项目审定1个月,项目登记1个月,监测数据及资料收集1个月,减排量核算报告编制1个月,减排量核查1个月,减排量登记及签发2个月)(2)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不能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的内容,按照国家政策调整后,服务期限顺延。
2.1.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2.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商范围:为项目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收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规定,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CCER-14-001-V01)》的新造林项目,整理与评估基础材料,针对项目开发要求,完成资料审核,筛选符合项目开发要求的项目地块。
(2)根据林地基础材料,编制项目设计文件等CCER林业碳汇项目备案所需材料,并提交至第三方审定机构。
(3)与第三方审定机构开展现场审定工作,结合审定过程中存在相关问题,调整项目设计文件以及其他必要材料,解决和回应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中的整改要求和观察项,获取项目审定报告,准备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直至项目登记注册。
(4)根据项目监测数据,编制核算报告等CCER林业碳汇项目碳汇量签发所需材料,并提交至第三方核查机构。
(5)与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结合核查过程中存在相关问题,调整项目核算报告以及其他必要材料,解决和回应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中的整改要求和观察项,获取项目减排量核查报告,准备并提交减排量申报材料,直至获取减排量登记签发。
(6)提交林业碳汇项目碳汇量签发申请材料至主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开设账户,开展已签发减排量的现货及远期交易工作。
(7)前期项目开发所需费用均由开发公司承担。
3.合作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商对合作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合作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商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招商当日招商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招商者,请于3月19日至3月24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近几年相关工作的业绩或成果、报名函到赞皇县皇达置业有限公司报名。
4.2招商时间于报名现场告知。
5.联系方式
招商人:赞皇县皇达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西龙门镇龙门桥北头100米以西槐河生态长廊西部展厅
邮编:051230
联系人:商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