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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的费用进行补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为了进一步调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对注册在赞皇县域内,有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和联农带农机制,对脱贫(含监测)户增收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助。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市场主体务于2024年10月8日前到赞皇县农业农村局(赞皇县太行西路162号)306室进行报备,逾期不报备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311-84221346,邮箱:zhxnyncj@163.com,国家举报电话:12317
赞皇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