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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赞皇县2024年第十六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赞皇县2024年第十六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赞皇县2024年第十六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赞皇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赞皇县2024年第十六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赞皇县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赞皇县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县双随机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十六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5月1日至7月31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赞皇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组织准入类检查;地方金融组织各项变更事项审批、备案检查;地方金融组织一般合规性检查;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类检查;融资担保公司经营业务类检查;典当行经营业务类检查;融资租赁公司经营业务类检查;对地方金融组织执行暂停相关业务监管措施检查。   
赞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广告行为检查;
赞皇县公安局: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检查(典当业检查);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监管;重点场所、部位建设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的监管。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从全县小额贷款、典当行业中按照高风险、中低风险两个等级进行抽取。
(二)抽取比例:高风险等级按30%比例抽取,中低风险按20%比例抽取。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可直接在APP端查看),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赞皇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有关部门为:赞皇县公安局、赞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各行政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下级各行政监管部门实施抽查,并具体落实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参与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单位具体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县双随机办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赞皇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做好牵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赞皇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落实“应联尽联”,提高检查效率。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人员应各司其职,配合、服从安排,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寓监管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五)按时公示结果,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赞皇县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及时回填后续处理结果,形成完整闭环。
(六)认真总结经验,定期反馈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梳理汇总一至两个典型案例。工作总结、统计表和典型案例于8月10日前汇总上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赞皇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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