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人民政府
 
对政协赞皇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7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您提出的关于“对赞皇县家养狗、流浪狗进行管理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配合,设置机构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设立流浪犬救助站,协调做好流浪犬只控制处置,降低犬只伤害。加大流浪犬只收容力度,以流浪犬患突出的场所为重点,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组织开展犬只收容工作。
二、规范管理,文明养犬
以“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面参与”为原则,定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强化巡查整治。组织警力,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及犬患问题严重区域遛狗不拴绳、犬吠扰民、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及烈性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巡查力度,消除死角盲区。二是开展违法查处。对公共场所违法养犬行为,坚持常态化执法、多维度管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在耐心细致做好宣传教育基础上,依法进行查处,坚决维护法治权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全面持续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参与、支持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提高广大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三、广泛宣传,舆论引导
充分运用电子屏、广告栏、车载喇叭、横幅标语等载体,在小区、农贸(集贸)市场、背街小巷、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以及公园、景区景点、公共广场、商场超市、医院周边等公共场所,全方位宣传《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和文明养犬相关规定。同时,联合社区居委会及小区物业等部门,全覆盖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形成文明养犬人人有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开展绝育知识普及宣传,引导公众正确对待和照顾流浪狗,减少人为伤害。
赞皇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