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赞皇县5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公告
关于赞皇县5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7号)和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止或解除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石医保函〔2022〕43号)相关规定,以下5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现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5家零售药店予以公布。
赞皇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别 |
原因 |
1 |
P13012900399 |
赞皇县众合医药药材站第一药房 |
赞皇县县城通府街 |
解除协议 |
主动申请 |
2 |
P13012900299 |
赞皇县众合医药药材站邢郭药房 |
赞皇县南邢郭镇东王俄路58号 |
解除协议 |
主动申请 |
3 |
P13012902149 |
赞皇县平民大药房 |
赞皇县赞皇镇嶂石岩东路江南花园小区门口东行50米路北 |
解除协议 |
主动申请 |
4 |
P13012900391 |
赞皇县百草堂药房 |
赞皇县赞皇镇太行东路73号 |
解除协议 |
主动申请 |
5 |
P13012900270 |
赞皇县益民大药房(普通合伙) |
赞皇县城太行西路71号 |
解除协议 |
主动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