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7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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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头镇、土门乡、许亭乡、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已闭尾矿库销号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2021〕21号)、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已闭尾矿库销号工作的通知》(石安委办〔2021〕35号)的工作要求,经安全评价机构对赞皇县院头镇石门选矿厂尾矿库、赞皇县创基选矿厂尾矿库、赞皇县富民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赞皇县赞鑫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赞皇县钱庄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赞皇县天利和选矿厂尾矿库、赞皇县刘玉习选矿厂尾矿库、赞皇县中旺选矿厂尾矿库、赞皇县昌兴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赞皇县同发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赞皇县汇鑫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赞皇县赞安采选矿有限公司尾矿库、赞皇县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进行了排查评估,通过实地踏勘,现已融入周边自然地形,不具备尾矿库功能,经验收不再具备安全隐患。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予以销号。销号后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如进行复垦、尾砂利用、建设光伏发电、养殖场或用于其他建设用地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需提请县政府,由县政府根据项目实际用途和性质确定日常监管部门。
附件:赞皇县实施销号尾矿库位置情况
赞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