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赞皇县迎接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赞皇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赞皇县迎接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今年,河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我县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为认真做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省政府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优先发展教育为原则,以高质量通过省政府评价为目标,扎实转变作风,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对照省督导评估的各项内容和标准,摸清底数,精心策划,细化分解,强化措施,促进县域内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县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职责
(一)组织部。负责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注意了解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负责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确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比例,会同教育等部门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
(二)宣传部。负责统筹指导学校意识形态、思政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做好涉及教育和教育督导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立德树人良好氛围。
(三)政法委。负责指导协调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秩序,结合平安建设有关机制,支持平安校园建设。
(四)统战部。负责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协助教育局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问题,推进各级各类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五)网信办。负责加强涉教网上舆情监测和调控管控,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六)融媒体中心。定期组织播放面向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节目,做师生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榜样。
(七)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教育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支持符合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
负责将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纳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支持、指导科技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
负责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产学研和校企合作,统筹支持教育事业。
(八)教育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
(九)公安局。负责会同教育局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十)司法局。负责把教育法律、法规列入全县普法教育重要内容,搞好宣传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依法治教、依法兴教、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风气和育人环境。
(十一)财政局。负责将县级财政教育投入列入县级预算予以保障,做好财政教育和教育督导经费保障工作,建立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强化结果应用,将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的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十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与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长效联动机制,加强岗位管理,深化职称改革,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落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十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编制县域国土空间规划时与教育局编制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做好衔接,优先安排并统筹做好学校(幼儿园)土地供给,指导学校(幼儿园)依法依规用地。
(十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的建设标准、在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作。
(十五)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教育局做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等工作。
(十六)卫生健康局。负责学校(幼儿园)卫生监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学生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常见病防治等工作。
(十七)应急管理局。负责开展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县教育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贯彻落实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避险自救知识、技能等的宣教普及。
(十八)税务局。负责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税费政策,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时组织入库。
(十九)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反垄断工作和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严禁商贩在学校内或校门前摆摊经商。
(二十)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整顿文化市场秩序,为中小学生提供良好的文化活动场所和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会同教育局定期组织播放优秀影视剧和文艺演出。文化馆、文化站和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等群众文化设施要坚持公益原则,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开放,并增加开放时间。经常举办适合青年学生参加的文化活动,或开办适合中小学教师参加的各类文艺讲座、文艺培训班、辅导班等,提高教师文艺素养和文艺活动的组织能力,群众文化工作者要经常深入到中小学辅导学生开展文化活动。
负责社会体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体育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使用,对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并落实相关政策。
(二十一)行政审批局。负责按审批权限做好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工作。
(二十二)团县委。负责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夯实团县委带队职责,强化学校团队组织建设,提出反映青少年意愿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
(二十三)统计局。负责提供赞皇县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含全县分年龄、性别人口数据及各乡镇分年龄、性别人口数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十四)生态环境局。保证学校和学校周围的环境不受污染,对已造成学校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二十五)审计局。对县政府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审计,促进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教育的拨款足额拨付并全部用于教育,防止教育经费被占用、挪用。
会同教育局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进行审计,促进有关部门及学校对教育经费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充分发挥效益。
(二十六)残联。负责开展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教育局,协助教育局做好残疾学生的入学安置、康教结合服务、为残疾人高考学生提供合理便利等工作,与教育局做好信息比对共享,协助相关部门落实上级关于残疾人教育相关政策。
(二十七)民政局。实施困难教师救助帮扶计划。
(二十八)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划拨中小学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
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入学率达标,控制学生辍学,认真履行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责任。
三、实施步骤
全县迎接省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凝聚合力。(3月9日—3月15日)
县政府成立迎接省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由全县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参加的动员大会,明确部门职责,明确时间任务,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形成迎接省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强大合力。
(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3月16日—3月31日)
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分别对照标准,详细自查,摸清底数,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切实搞好查漏补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自评不达标的,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校舍、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功能室等硬件达到标准;对学校管理有薄弱环节的,要大力进行整改,确保各类软件资料的完备、详实。4月底前,学校所缺仪器、设备、图书等,要按规定标准进行订购并装备到位,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教育、财政、发改等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学校的工作汇报及其他有关文字资料要准备完毕。
(三)模拟评价,整改提高。(4月1日—4月30日)
县组织模拟评价小组,根据模拟评价方案,对照《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省政府评价方式和程序对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学校的工作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切实达到省定标准和要求。
(四)上报申请,评价认定。(5月1日—5月31日)
形成自评报告提交市政府,市政府审核通过后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评价申请,经省政府审核合格后安排实地检查。评价结束后,县政府将对迎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更好地推动全县教育工作的快速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采取有力措施,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推动基础教育以及县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高度,深刻理解这次省政府评价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切实把迎检工作作为当前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赞皇县迎接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解决迎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迎检领导小组,制定迎检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并抽调足够的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指标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县政府将对在评价认定过程中任务完成不到位的乡镇、部门和学校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定期调度,强化督导。为全面做好迎检工作,县政府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迎检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县政府进行一次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各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解决办法与完成时限以及下步工作打算。县直学校每半月向教育局汇报;乡镇学校每半月向学区汇报,学区进行整理和汇总后,书面报乡镇政府和教育局;教育局每月向县政府进行一次专题汇报。县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迎检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促进度,上水平,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
赞皇县迎接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