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     责任编辑: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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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审计局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复核审理行为,进一步明确复核审理职责,提高复核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审计风险,维护审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复核审理,是指业务股、统一组织项目的牵头股室、法规股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纳入审计计划的审计项目结果文书、审计证据等审计资料进行审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保障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和事实证据、审计评价、定性定责、审计处理、审计建议准确恰当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文书,是指拟以中共赞皇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赞皇县审计局名义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书和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
第四条 复核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依规依法、客观公正,把握总体、突出重点,分级负责、保守秘密。
第五条 复核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标准:
(一)审计程序方面:资料获取、调查取证、账户查询、征求意见、处理处罚等审计行为符合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
(二)事实证据方面:审计认定的事实清楚,能够准确完整反映审计事项的时间、主体、情节、金额、后果、截至审计时点状况等基本要素,有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三)审计评价方面: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重点,以审计认定的事实为基础,依规依纪依法、依照政策规定进行评价,发挥“经济体检”作用;
(四)定性定责方面: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权责一致、实事求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问题,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服务实现“六稳”目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审计处理方面: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适当,对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问题,直接作出处理处罚;对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问题,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部门处理;
(六)审计建议方面:与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衔接,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促进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发挥“四个促进”作用。
第六条 业务股应当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进一步复核,并对下列事项进行重点复核,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一)审计目标是否实现;
(二)审计实施方案是否满足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
(三)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
(四)审计报告中的重大审计事项和审计组与被审计对象存在重大分歧的审计事项;
(五)审计组提请研究的审计事项;
(六)涉嫌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第七条 县局统一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项目,在具体实施的业务股复核后,按以下规定由牵头股室进一步复核: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复核;
(二)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其他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由审计计划确定的牵头股室复核。
第八条 牵头股室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核,出具重点事项复核意见书(格式见附件2):
(一)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完成;
(二)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和重点是否完成;
(三)同类问题定性定责、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适当、处理处罚是否一致;
(四)业务股提请研究的审计事项;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报告的定责是否准确、是否按照三个清单报告模式进行审计(逐步推进);
(六)审计报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业务股根据牵头股室的复核意见,对审计结果文书进行修改后,提交法规股审理。
第九条 法规股应当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主要审理以下内容: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
(二)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
(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六)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条 业务股按照审理受理单(格式见附件3)内容,向法规股提交审理资料,法规股收到完整的审理资料后,按规定进行审理。
第十一条 重大审计项目审理会议,由法规股负责人主持召开,审理人员和法规股其他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吸收审计组及其所在业务部门有关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二条 业务股、统一组织项目的牵头股室收到审计组、业务股提交的复核资料后,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法规股收到复核审理资料后,一般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报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执行。对特别重要的审计项目或事项,应当在第一时间组织安排复核审理。
第十三条 审计组所在股室应当根据牵头股室出具的复核意见书和法规股出具的审理意见书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及相关审计资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分别出具复核审理意见采纳说明(格式见附件5、6),按规定提交审计业务会审定。
第十四条 审计结论性文书签发后,业务股应将正式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事项处理书、审理意见采纳说明等各一份提交法规股存档,法规股将以上资料和审计报告的提交审理稿、审理意见书一并按项目组卷备查。
第十五条 相关股室和人员违反本办法,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审计复核意见书
2.重点事项复核意见书
3.审理受理单
4.审理意见书
5.复核意见采纳说明
6.审理意见采纳说明
 
 
 
 
 
 
 
 
 
附件1
审计复核意见书
被审计单位名称:
审计项目:
业务股对以下需要复核的内容进行复核:1.审计依据是否适当;2.审计目标是否实现;3.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4.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5.事实是否清楚、数据是否正确;6.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7.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意见是否恰当,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同类问题定性定责、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适用、处理处罚是否一致;8. 是否需要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提出的建议是否针对性强和便于操作;9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被审计人员或者有关责任人员提出的合理意见是否采纳;10. 有关业务文书中的内容表述、数据勾稽关系、字词使用及文书格式等是否清晰、规范等;11.需要复核的其他事项。
复核意见:
 
 
 
 
业务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重点事项复核意见书
被审计单位:
审计项目:
经办股室:
审计组长:
主审:
****年*月*日,我局/股收到***股提交的***(项目名称)审计报告,并对其报告进行了复核。经复核,提出以下复核意见:
一、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
二、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
三、同类问题定性定责、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适用、处理处罚是否一致;
四、业务股提请研究的审计事项;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报告的定责是否准确、是否按照三个清单报告模式进行审计(逐步推进);
六、审计报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从以上六方面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复核意见并说明原因)
统一组织项目股室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审理受理单
被审计单位:
审计项目:
主办股室:
提交审理资料目录 份数 备注
1 审计通知书及批文稿纸;
2 审计通知书送达回证;
3 调查了解记录;
4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5 审计实施方案及审计调整方案;
6 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7 索引号编制说明
8 审计工作底稿(含审计取证单及审计证据)
9 审计报告起草讨论会记录
10 征求意见书(含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批文稿纸
11 征求意见书送达回证
12 被审计单位(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的书面反馈意见;
13 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对象)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
14 复核修改前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代拟稿;
15 业务股、牵头股室出具的书面复核意见;
16 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的送审稿;
17 其他相关资料。
 
提交人: 提交时间:
接受人: 接受时间:
(审理人员未在3日内审签的理由:.......)
 
 
 
 
 
 
 
 
 
 
 
 
 
 
 
 
 
 
 
 
 
 
附件4
 
审 理 意 见 书
 
赞审理〔2022〕*号
 
被审计单位:
审计项目:
主办股室:
审计组长:
主审: 成员:
截至2022年*月*日,法规股收到**股提交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组采纳意见情况说明、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审计报告提交审理稿及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资料。我股在业务部门复核的基础上,对其提交资料进行了审理,提出以下审理意见:
一、业务部门应审核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勾稽关系一致。
二、程序及文书方面
(主要包括是否按审计项目工作方案或者领导要求的时间提交审理,应提交审理的资料是否齐全、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审计实施方案落实方面
(主要表述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是否符合程序;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落实,审计目标是否实现等)
四、关于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方面的问题
以下意见与业务部门沟通一致:
(一)关于“…”问题
审理意见:…
(二)关于“…”问题
审理意见:…
(三)…
(从问题事实表述、审计证据、审计定性、处理处罚意见、适用法律法规方面提出审理意见并说明原因)
审理人员:
 
审理组组长:
***年**月**日
                                        本审理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审计项目档案,一份法规股留存。
 
附件5
重点事项复核意见书采纳说明
被审计单位:
审计项目:
主办股室:
经过(进一步核实审计证据……),业务股室名称,经研究,做如下采纳说明:
一、关于复核意见书……(问题序号问题表述)的采纳情况
二、……
三、……
(需要补充证据的问题,应当将补充的证据资料提交牵头股室核实确认)
 
 
审计组长签名:
业务股室负责人:
****年**月**日
 
(本采纳说明一式五份:一份报局主要负责人;一份报主管审理副局长;一份报业务股的主管局领导;一份由业务股归入审计项目档案;一份由牵头股室存档。)
附件6
审理意见采纳说明
被审计单位:
审计项目:
主办股室:
经过(进一步核实审计证据……),业务股室名称,经研究,做如下采纳说明:
一、关于审理意见书(文号)……(问题序号问题表述)的采纳情况
二、……
三、……
(需要补充证据的问题,应当将补充的证据资料提交法规股核实确认)
 
 
审计组长签名:
业务股室负责人:
****年**月**日
 
(本审理意见采纳说明一式五份:一份报局主要负责人;一份报主管审理副局长;一份报业务股的主管局领导;一份由业务股归入审计项目档案;一份由法规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