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和审计工作重心,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完成好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财政、经责、自然资源、政府投资、疫情防控等审计,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莉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标法制政府建设标准开展各项工作,针对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制定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人,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绘制了“施工图”。
(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修订的《审计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通过组织自学、集中学习、交流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实质要义,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自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增强依法审计意识,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021 年10 月23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0 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修订和颁布施行,是我国审计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新修订《审计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组织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将《审计法》学习列入县委审计委员会、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内容,要求领导先学。一是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问题整改等环节,与被审计单位加强沟通,向被审计单位,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传讲解新修订《审计法》,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充分利用多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新修订《审计法》。三是强化线下宣传活动,结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编印宣传手册等,宣传新修订《审计法》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三)完成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审计项目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准确把握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科学安排民生领域审计项目,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结合法治建设实际,不断完善审计制度,坚持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了审计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将法治建设与依法审计紧密结合,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2021年,我局充分发挥了“经济卫士”职能作用,重点实施了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扶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新增财政资金直达资金专项审计、扶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情况跟踪审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专项审计、2020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审计调查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审计。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规范各项清单。2021年,我局重新修订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二是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审计人员严格按要求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审计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均按时参加年度培训和考试,组织对新进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对不在执法岗位及退休、调离人员的执法证件按要求收回。
(五)严格依法依规审计
1.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执法制度规范化
从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入手,把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转发了《河北省审计厅关于审计整改认定原则和依据(试行)》,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将制度建设贯穿执法全过程,促进了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和机关效能建设,整体上提高了审计业务质量、防范了审计风险,实现了我局审计项目零行政复议、零诉讼。
2.大力推进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拓宽审计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对审计部门职责、审计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等进行公开,保证广大群众、被审计单位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守住法律底线
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工作人员调整到法制审核岗位,以配足配强法制审核人员。根据我局实际,合理确定法制审核范围和内容,要把法制审核作为出具《审计报告》的必经程序, 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有问题的,领导不得签发、不得作决定,并将法制审核意见入卷归档,确保重大审计执法决定合法合规。进一步加强了对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的审计文书进行质量审核把关,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取证、定性和处理进行规范。
(六)推进落实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顾问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行解读。通过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审计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将法律顾问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结合,为审计业务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使审计人员能随时找到所需法规,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
(七)全面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
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审计法治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今年,我局制定了《赞皇县审计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赞皇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指明了方向。法治宣传教育既围绕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法律法规,注重拓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又紧密结合了审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审计执法人员以及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为主要宣传教育对象,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促使知行合一。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2.全面加强被审计单位法治宣传教育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坚持依法审计,不超越审计监督职权开展工作,不滥用审计权限开展工作,不逾越边界、不介入管理,以扎实的作风和实际行动向被审计单位展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风貌。同时,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等工作机会,与被审计单位加强沟通,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传讲解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争得其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全面加强审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积极引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聚焦主责主业,始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新形势下审计开拓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服务政府治理的建设性作用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与审计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审计项目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审计风险的防控意识、风险防范的能力有待增强,审计执法力度和审计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履职尽责,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2022年,我局要把审计工作的着力点牢牢放在维护政令畅通、推动发展改革、揭示风险隐患、促进反腐倡廉上来,更好做到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继续加大。一是坚持依法审计的职业精神,秉持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坚持法治原则,始终做到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审计保障法定。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审慎态度,坚持“三个区分”,加大审计分析研究力度,理解创新、宽容失误、支持实干。三是坚持审深查透的硬性标准,把审计质量放在突出优先的位置,作为审计工作的前置条件和内在灵魂,坚决做到查深查透查实,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坚持优化审计组织方式,统筹调配审计资源,合理安排各专业领域审计项目和参审单位审计任务。坚持创新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全面推进大数据审计,切实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确保全年审计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依法依规,强化审计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明确各环节质量管理的分工和责任,将审计质量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人、落实到每个环节,做到各尽其能、各负其责。严格规范审计行为,法定审计事项必须审深审透、如实报告,依照法定标准进行处理处罚,防止出现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该审计的不审计、该发现的没发现、该报告的不报告、该处理的不处理、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加大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审计质量事故严格追究责任。二是按照审计质量检查计划安排,对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检查以审计项目档案为主,结合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审计业务流程规范等内容,实现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双覆盖。坚持“寓服务于检查”“寓指导于检查”的检查理念,以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为检查目的,加强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交流。
(三)加强学习新审计法,深化宣传效果
制定了《赞皇县审计局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实施方案》,做好新审计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在网络、报纸、杂志等新媒体平台投送宣传新审计法的稿件和文章,报道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审计法的部署、具体举措;以交流学习成果为目的,更好地指导审计实践,各部门应结合工作职责范围,重点对新审计法相关修订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审计组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问题整改等环节,与被审计单位加强沟通,向被审计单位,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传讲解新修订的《审计法》,为审计监督的开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二是抓牢抓实学习培训。将新修订《审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三会一课”、支部学习等活动,开展新修订《审计法》的专题学习活动;结合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情况,以审计法的具体实践要求为重点内容,组织全县审计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新修订《审计法》法律知识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果。三是注重审计制度化建设。对照新修订的《审计法》,对现行审计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特别是把新审计法的要求,细化落实到各项业务规范的修订中,着力构建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复核审理、督促整改等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审计业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对照新修订《审计法》,开展权责、行政执法事项等清单的修订工作,依据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原则,逐一明确清单的权力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内容。
(四)突出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创新
始终坚持把创新作为更好履职的动力源泉,用创新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尤其是针对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突出矛盾,通过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大力推进审计管理、组织方式、技术方法创新,用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来解决新问题,始终保持审计工作活力。积极创新与数字化审计方式相适应的审计组织实施模式,从根本上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五)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继续推行法律顾问的参与,结合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涉及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以及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等,通过法律顾问参与,切实把牢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关,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赞皇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