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县市场主体2022年度报告报送公示
公 告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为做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现公告如下:
凡2022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在我县办理涉税事宜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访问网址:https://he.gsxt.gov.cn,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实施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年度报告信息(简称“企业年报”)和税务部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简称“税务年报”)相关信息的“多报合一”。企业年报中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数据信息(简称“资产状况信息”)自动代入相关企业年报的填报环节,企业结合实际予以核对确认或调整修改后,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企业年报的报送公示。未办理涉税事宜的企业仍按原有方式开展年报。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凡2022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报送电子版2022年度报告并公示,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2年度报告。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联系方式:赞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6室),电话:84226019。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