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赞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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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赞皇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当前和长远,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切实发挥法治在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重大任务和主体工程,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县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不断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全力推动和维护宪法实施。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按要求举行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宪法宣誓仪式。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在印发《赞皇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赞皇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基础上,完善制定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指导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压实到部门、乡镇,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点考核
县委县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领导班子激励考核评价体系和绩效管理考评体系,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压实压紧工作责任。
(三)加强学习,发挥带头作用
2022年初,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列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内容,今年以来开展专题学习共6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已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县委共召开县委常委会30余次,县政府共召开政府常务会18次全部落实会前学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高效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服务作用。
(四)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1.编制权责清单。由县委编办牵头,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乡镇配合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完成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我县按照市要求,通过县政务内网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转发到各相关单位,并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清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应当及时反馈县发改局以及有关单位,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在发改局网站向社会转发公示了国家发改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3.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推进事项标准化工作。参照省市相关制度,编制《赞皇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赞政办字〔2022〕27号)《赞皇县行政备案事项目录》(赞政办字〔2022〕28号),并在赞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动态调整并形成了《赞皇县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赞皇县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梳理中介服务事项51项,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31项,通过赞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北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结合我县发展需求和经开区承接能力,县政府分两批向河北赞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放县级审批事项15项,推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实现“区内事区内办”;二是编制公开《赞皇县行政备案事项目录》(赞政办字〔2022〕28号),推进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印发《赞皇县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赞政办字〔2022〕32号),梳理编制赞皇县实施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计32项行政许可,80个业务办理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另外我县转发了省级行业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方案及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调整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的办理情形,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公开,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四是根据省统一安排部署,在19个行业领域推行“证照联办”,设置企业开办专区综合受理窗口,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开展涉企经营事项套餐服务业务。
5.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去年印发《赞皇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省市对证明事项的增减及时进行调整。由司法局牵头对《石家庄市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汇总,印发了《赞皇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1.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先后印发了《赞皇县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赞双随机办〔2022〕1号)、《2022年赞皇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赞双随机办〔2022〕2号)、《赞皇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赞双随机办〔2022〕3号)、《关于调整赞皇县2022年度拟发起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赞双随机办〔2022〕4号)、《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赞皇县分局2022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赞双随机办〔2022〕5号)、《关于2022年1-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赞双随机办〔2022〕7号)、《赞皇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赞皇县其他行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赞双随机办〔2022〕17号)、《关于调整赞皇县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赞双随机办〔2022〕19号)、《关于调整赞皇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赞双随机办〔2022〕31号)等33个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我县“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系统(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主要成效。一是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县始终坚持做到“应联必联”、“能联必联”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实施双随机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截止到9月份,参加市级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组织开展本级跨部门联合抽查19次,其中赞皇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赞皇县分局、赞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9个部门牵头各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一次,共计抽取市场主体及非企业组织共133户,执法检查人员180人次,抽查结果全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公示;二是各部门内部联合抽查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部门内部的“双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得到强化。截至目前,各成员单位共计开展部门内部联合抽查21次,抽取市场主体及非企业组织共1222户,检查人员92人次,抽查结果全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公示。其中使用自有平台开展抽查情况:烟草专卖局随机抽取监管对象190户,检查人员32人次;卫生和健康局随机抽取监管对象27户,检查人员10人次;消防救援大队随机抽取监管对象332户,检查人员48人次;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赞皇县分局随机抽取监管对象110户,检查人员44人次,抽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除涉密和不宜全程网办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全程网办清单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办;二是推动审批服务事项主题式、集成化办理,提供“一件事一次办”、“证照联办”、涉企经营套餐式服务,认领套餐43个,推进百事通系统上线应用。按照省市安排,12月2日对省政务服务办《“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意见反馈,积极探索、落实民生领域事项集成办理相关工作;三是我县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并持续优化流程环节、精简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积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从“能办”向“好办”转变;四是深化基层综合服务工作。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政务外网、互联网全覆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延伸到11个乡镇,占比100%。村综合服务站互联网覆盖率100%,部分村已实现政务外网覆盖。村级服务事项37项,已实现100%网上可办;乡村两级已认领事项已实现100%网上可办。已布设“裕农通”设备的村综合服务站100个,布设政务服务智能终端4台。联合邮政、供销社等部门共同发文,实现其业务在服务站办理,基本实现融合共建综合服务站全覆盖。推动各类便民服务事项在综合服务站办理,编制赞皇县乡村两级“政策找人,服务上门”事项目录清单和事项办事指南。五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资产交易项目方面全部使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了“全程网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已经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数据共享。制定发布《赞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实施“双盲”评标的通知》,自4月1日起所有进场项目全部实行“双盲”评审。
2.推进“一网通办”工作。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和一窗平台接入了高频、特色、个性化服务,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网上预约功能实现全覆盖。全县222个村(社区)综合服务站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开通了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一体化平台已延伸至乡镇和部分村,已全部认领了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能够全面支撑乡村政务服务工作。
(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一是为促进经济运行平稳向好发展,全面提升经济竞争实力,印发了《赞皇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赞皇县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赞皇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了赞皇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领导小组、赞皇县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兼任,办公室设在赞皇县发改局;成立了赞皇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赞皇县工会三楼,组长由县长兼任;二是先后三次在县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省、市相关会议部署,《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张超超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行深入讨论,结合赞皇实际,研究制定出了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并于4月8日召开了赞皇县打赢打好“三场硬仗”推进会;8月1日,召开全县基层执法队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高效深入开展。
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了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反馈的常态化机制,定期汇报减税降费相关动态,抓实抓好减税降费各项工作落实。
3.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三保”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民生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持续向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基本原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4.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超出目录范围的事项,不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购买服务范围,优化和完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积极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5.取得的成效。创新性开展了“服务企业日”行动,所有县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一把手每周三下午,全部深入包联企业或项目开展服务,听取企业诉求,现场解决问题,并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服务行动开展情况。通过以上措施解决了大大小小问题500多个,得到了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对全县所有规上企业和限上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公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和包联县领导名单,对有扰乱市场秩序、随意检查、任性执法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河北省中药材首席专家谢晓亮领衔的河北康平科技有限公司2天时间便完成了所有手续的办理,落户我县。
(八)提升法律服务、强化法治保障
1.加快人才培养。县两办出台了《新时代赞皇县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2021-2025)》,系统性的确立了培养体系、创新了培养格局、完善了培养机制,为赞皇县法治人才培养奠定了基础。
2.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发挥作用。一是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印发了《赞皇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遴选“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的通知》,在此基础上又从各行政执法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了人数总计30人的“赞皇县法律服务团”。今年以来,赞皇县法律服务团队共计开展大型“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9次,为玻尔陶瓷、浩润陶瓷、瑞源蜂业、原村土布、美尚源超市、枣能饮品、九维生物等赞皇县本土企业从劳动用工、原料采购、产品运输销售系列合同进行了全面梳理;又从安全生产、污染防治、依法纳税等方面为企业生产经营进行了体检把关。受到了各行业企业负责人的高度赞扬;二是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县采取早计划、早筹备,统筹疫情防控措施,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多名律师利用一周的时间,分别为全县11个乡镇,212个村和10个社区共计763名法律明白人进行了上岗前培训、考试。考试结束后发放了“法律明白人”徽章、工作手册。2022年6月1日,我县第一批763名“法律明白人”全部上岗开始工作,参与到了基层治理工作中。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升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九)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由司法局起草,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印发了《赞皇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示、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度化、规范化。推动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落实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今年以来共计出具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97份。
(十)大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1.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在过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中共赞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0月10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号召全县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今年有6名符合条件的公务人员申报成功。全县现有公职律师9名,积极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履行参与决策制定,严把法律关的工作职责。
2.开展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尽责专项行动。开展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过场、流于形式以及对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等问题的自查整改,除依法保密事项外,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强化专家论证作用发挥,注重论证专家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县委县政府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后评估。建立了“谁执行谁负责”的行政决策执行和后评估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顺利实施。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1.今年以来依据政府出台的《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程序说明》等文件,开展了1次全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分别对涉《行政处罚法》、省政府规章等属于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出2个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在政府官网公示。
2.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县人大常委会、政府及组成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人大备案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性文件1个。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十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转发全省行政处罚文书标准、案卷标准、评查标准,指导行政执法机关转发、公示免罚清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与管理。一是按照国务院、司法部和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司法局联合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专项清理行动,清理出不符合办理执法证件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77人;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全县共计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了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
3.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温度提升”系列活动。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明用语;二是开展“罚教结合”示范点创建;三是通过印发《赞皇县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等文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严格公正、更有温情和温度的行政执法。截至目前,全县轻微免罚案件共计1755件,组卷5件;首违不罚案件共计32件,组卷19件。其中交警大队轻微免罚1750件,市场监管局轻微免罚5件,组卷5件;税务局处理首违不罚19件,组卷19件;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处理首违不罚13件。
(十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转发了《河北省行政执法十项禁令》和省、市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文件,同时印发了《赞皇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抓好“三乱”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规章,约束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2022年初,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赞皇县司法局以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八大行政执法领域和11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为重点,以群众反应较多行政执法领域为重点,制定了每季度一次的全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每半年一次的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和每季度一次的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计划。今年以来共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3次;座谈行政执法人员100余人次;与企业负责人座谈20余人次;抽调专业人员集中评查案卷60件;开展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4次。
(十四)推进重点领域行政执法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60批次,全县共检测食品804批次。1家超市获评市级“品质食品管理示范超市”,1家超市快速检测室实现规范化建设,餐饮“明厨亮灶”达到100%,清洁厨房“齐!洁!雅”达标率95%,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互联网”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健全流通、使用全链条管理,55家药店纳入药安食美APP,实现了每一粒药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县4万余只液化石油气瓶实现信息化管理,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建成。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抽查167批次,合格率95%。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推进放心消费向电商、餐饮、维修延伸,全面推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实现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回复闭环管理,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9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5万元。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县卫生健康局多次组织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相关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共50余人参加政策法规以及业务培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大数据手段运用,将信用监管与环境监察、强化督察、双随机检查、执法专项检查、信访举报工作等监管方式有机融合,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肃查处污染环境案件,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工业废液等行为,强化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水污染流域治理和土壤污染属地治理,切实做到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对重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交通运输与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贯彻落实到每一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每一次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把“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贯穿始终。
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及经济发展
(十五)依法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坚决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科学精准、有力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做好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始终把“外防输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用足用好“四种渠道”排查,层层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建立户长制等基层防控体系,开展地毯式排查,强化宣传引导,打通疫情防控最后一米,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管控风险人员。今年以来,共计排查风险人员8.7万人,经研判后均按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二是科学调整优化核酸检测策略,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时调整了核酸检测方案,对重点人群、风险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只在发生聚集性疫情,且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发生社区传播和疫情底数不清的时候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今年以来先后开展重点人群核酸筛查、常态化核酸筛查采集1300万余人次;三是加强基层“哨点”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特别是突出加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监管,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首诊负责、闭环处置、预警机制,严格查验就诊人员健康码、行程卡、体温等信息,发现“十大症状”患者和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及时上报信息,并按规范流程转运治疗。落实“抗原+核酸检测”举措,在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诊所等关键场所,统一配置了抗原检测试剂盒,免费为群众提供自测;四是强化疫苗接种工作。我县新冠疫苗接种各项任务指标均已达到上级要求;五是做好对外支援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共外派支援医疗转运、核酸采样、核酸检测1138人次,累计支援天数140天(支援地点涉及鹿泉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晋州市、新乐市,外地涉及上海、张家口、雄安新区、沧州市、廊坊市、衡水故城县、衡水枣强县等地);六是加强培训学习,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由中层干部带队,分组到核酸实验室参加工作。
(十六)强化食药监管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监管优势,强化物价稳控,印发《提示函》《告诫书》《通知》《通告》,对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强化药店哨点监测,严格执行《全市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55家药店累计推送信息1.3万条。强化疫苗质量监管,检查各级疾控、疫苗接种点、临时接种点60家次,均符合规定要求。
(十七)深化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安委会工作制度、网格化管理规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与“年度任务清单”等一系列权力责任清单,逐年逐级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并不断强化日常督导,督促责任落实,砸实安全责任链条,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四方责任”不断压实;二是聚焦五一、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自建房、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组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派出各类督导检查组49个,督导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357家次,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844处,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1处,责令停产整顿13家,下达整改指令书620余份,向市级报送公开曝光企业1家;三是安全氛围浓厚。自主组织开展了全县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标交流活动、应急安全知识大比武活动,举办了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了“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同行、安全宣传“五进”等系列安全主体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出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2.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组织赞皇县地震地质灾害综合应急演练,在群众避险转移与安置、堤防加固、城区内涝、电力及通讯设施抢修、水域救援和危化企业排险等防汛抢险救援应急关键环节展开抢险救援行动。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锻炼了队伍,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应对突发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
3.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方面。一是成立县应急综合救援队伍,各乡镇和企业所属各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共计6098人,现已建成一支105人的集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洪涝灾害、地震地质灾害、事故灾难等救援的多灾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二是强化灾害信息员管理和培训,每年对信息员进行十余次专项培训;三是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立县乡村三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理顺物资保障体制机制并建成了赞皇县应急物资储备库、赞皇县发改局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有移动式防汛排涝泵车,潜水排污泵,橡皮艇等应急物资共计200余万元。
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八)深化行政调解
1.完善队伍建设。换届以来各单位相关人员都存在部分变动情况,6月4日赞皇县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赞皇县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员及专家库信息更新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行政调解队伍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和汇报。
2.健全工作机制。年初赞皇县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研究制定了本年度工作计划,对今年的行政调解工作,特别是人员的指导培训、联席会议召开、宣传引导、业务指导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部署安排,完善“一季一报”“半年一结”制度,建立了综合排名制,强化对各单位行政调解工作的督查考核。
(十九)人民调解
建立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机构。目前我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43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1个,村(居)调委会222个,专业性调委会9个,县级疑难调委会1个,品牌调解室5个,在册人民调解员798名。全县共聘用3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了专职调解全覆盖。在日常调解中,严格坚持受理纠纷有登记,调处纠纷有记录,调处纠纷有卷宗,今年以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04件,调解成功1775件,调解成功率98.4%。
(二十)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1.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是经依法治县委员会出台《赞皇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设立“赞皇县行政复议办公室”。县委编办在县司法局法治股加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负责具体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有关事务;二是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20万元为行政复议改革提供物质保障;三是配齐专职人员,在原有2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办案人员的基础上,又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聘5名辅助人员,今年新招录的公务员也分配到行政复议办公室确保复议工作人员专职化。
2.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分别是公安局派出所(3件)、交警大队(5件)、南邢郭镇(1件)、市场监管局(3件)、住建局、自规局、行政审批局作为被申请人,予以维持的2件,撤销2件,终止4件,中止1件,确认违法2件,正在审理的4件。建立调解、和解制度,对符合调解、和解条件的案件,能调尽调。
3.确保个案公平,设立后评估制度。统一案卷评查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确保客观、准确的评价行政复议案卷的质量和水平。评查范围是2022年度已经审结的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内容包括实体和程序两部分,实体方面主要评查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内容是否适当等;程序方面主要评查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立卷归档等法定程序落实情况。
(二十一)规范行政裁决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的作用,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畅通受理渠道,逐步完善符合本部门实际的行政裁决程序。加强行政裁决中的调解工作,促进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二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从事行政裁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十二)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的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积极配合人大系统执法检查,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按时答复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全面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和水平,抓好新修订的审计法贯彻落实,把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企业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扎实开展统计调查,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和统计监测评价,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十三)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
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大力推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等制度机制的贯彻落实,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监督相结合,定期督导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保证监督频率和覆盖范围,增强监督实效。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政府督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的作用。
(二十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和规范标识,动态更新政府规章库信息,系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大力提高公开工作质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理需求。推动相关行业领域信息公开规定在全县落地实施,进一步推进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效提升办事服务水平。
(二十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按照《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的通知》(石社信办发〔2022〕8号)通知要求,积极研究制定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各单位积极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制度有关情况的探讨。现已有文旅局等单位建立了“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的工作方案。认真排查2021年以来政务失信问题及“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情况、失信赔偿补偿机制实施情况。重点围绕机关采购、招标投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事项开展自查自纠,自2021年以来未发现政策承诺失信和合同契约违约等突出问题。
(二十六)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各项工作,其中归集电子证照种类95类,41548件。持续推进基层电子证明工作,截至目前,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已全部完成。
(二十七)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县行政审批局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组织各监管部门在“互联网+监管”系统持续开展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全县21个监管部门检查实施清单编制比例达100%,监管行为数据覆盖比例达100%。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管行为数据录入工作,做到应录尽录。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市一体化平台,完善各审批事项结果推送部门配置,完成了行政审批局许可办理结果信息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同步共享至行政审批,实现了审批监管线上线下信息双向推送。
(二十八)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按照省、市关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县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提升新一代智能基础设施水平,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