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赞皇县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赞皇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5日
赞皇县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2020年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四个农业”为引领,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突出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努力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水平,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
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全县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集中强制免疫行动
1、工作内容。对全县家禽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对生猪实施O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强制免疫,对肉牛、羊实施O型口蹄疫、布病强制免疫,对羊实施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
2、时间安排。我县春季畜禽集中免疫工作,计划从3月1日开始,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可做适当调整,原则上到4月15日结束。秋季畜禽集中免疫工作计划从9月1日开始,到10月10日结束。
3.工作方式。散养畜禽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模式,易康防疫公司承接散养畜禽集中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规定,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负责本辖区内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免疫物资供应和技术指导;易康防疫公司组织防疫小分队在村干部的带领下,采用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逐户免疫、整村推进的免疫方式,入户做好散养畜禽免疫注射、卡带免疫标识、填写免疫证、建立免疫档案等工作。对规模养殖场实施免疫前告知和免疫后报告制度,坚持集中免疫与程序免疫相结合,确保免疫效果。
春季3月1日至3月10日和秋季9月1日至9月10日 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县畜禽集中免疫工作动员会对防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农业农村局印发明白纸、深入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工作宣传。对易康防疫公司防疫人员、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工作人员、康宝畜禽屠宰厂相关人员、动物购销经纪人、保险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防疫技术、保险业务、防疫台账登记等知识。
春季3月11日至4月10日和秋季9月11日至10月10日为集中免疫阶段: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乡镇、村及防疫公司之间的协调联络工作,同时做好强制免疫疫苗调拨工作,督导养殖场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实行免疫工作日报告、周报表制度,汇总各乡镇每周免疫进度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易康防疫服务公司负责全县散养畜禽免疫注射工作。乡、村组织协调散养户配合防疫公司做好免疫注射、档案填写等工作,坚决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禽不漏针”。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按时完成春秋两季畜禽集中免疫工作。
春季4月11日至4月15日和秋季10月11日至10月1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各乡镇畜禽免疫密度、猪牛羊免疫标识的配标率、免疫证的发放率及免疫副反应的处置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采集血样进行抗体监测、免疫效果评价。
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责成易康防疫公司对免疫抗体不达标、初生未免或漏免畜禽进行补免或二次免疫。
(二)疫情流调和人畜共患病监测行动
1.工作内容。根据2020年全市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全面做好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病原学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时间安排。适时开展疫情排查和病原学、免疫效果监测,每月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分析、汇总、上报全县疫情排查免疫效果监测、疫情监测情况。
3.监测重点。县级重点开展养殖场(户)免疫抗体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4.工作要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汇总排查监测等工作开展情况,并报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
1.工作内容。在全县开展动物防疫大清洗大消毒行动,有效消灭传染源和杀灭病原体,切断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传播途径,为防控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工作要求。一是明确范围,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对象主要是生猪饲养场(户)、生猪屠宰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等,包括场区内外环境、运输车辆、有关人员用具物品等。二是强化指导。明确不同场所消毒器械、消毒药品种选择、消毒程序、消毒频次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科学程序化。三是加强督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工作督查,重点检查消毒制度落实、工作台账建立等情况,确保清洗消毒措施落地见效。
3.时间安排。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和5月份、8月份全面开展集中消毒,每月最后一周为集中消毒周,实施全县统一消毒。全年以场户为单位,按照消毒程序实行自主清洗消毒。
4.工作方式。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工作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完善清洗消毒制度,建立规范完整的工作台账,加强调度。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报市指挥部力公室。
(四)重点人畜共患病监测防治行动
1.工作内容。畜间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监测与预防控制。
2.工作方式。一是强制免疫。对肉牛和羊进行布病强制免疫。二是加强疫情监测。年内对全县所有的羊至少开展一次布病检测。三是加强检疫监管。对布病检测阳性牲畜全部扑杀并无害化处理,严格限制活畜从布病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移动。
3.工作要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推进措施,每月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五)兽医卫生监管行动
1.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水平,提升官方兽医队伍素质和履职能力,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畜禽调运监管。建立健全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等管理制度,建设生猪运输备案车辆网上运行监管平台,强化动物卫生监管手段。二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官方兽医业务骨干培训,开展兽医体系效能评估。继续推行指定兽医机制建设。三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根据《石家庄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四是进一步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工作。签订工作框架协议,撬动财政支持资金保障生猪养殖业发展。
3.工作方式。一是安排部署。下发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推进措施和任务,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强调度。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每月进行汇总,发现同题及时研究调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行月报。三是强化调研。针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深入一线,沉到基层,开展调研,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难点、焦点问题。四是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化监管措施,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
(六)兽医生物安全监管行动
1.工作内容。加强重点人畜共患病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宣传和从业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合防控机制职能,规范做好职业人群生物安全防护,确保全县畜间、人间重点人畜共患病疫情稳定。
2、工作方式。一是加强培训。健全完善人畜共患病防治技术规范中人员生物防护的内客,加强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行业从业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培训;二是建立与卫生健康部门的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协作机制,联合开展疫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3.工作要求。严格兽医生物安全监管,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制定完善人畜共患病防治生物安全培训工作方案,充实高危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内容。县农业农村与卫生健康部门适时召开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会商会议,完善疫情通报制度,加强协调联动。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防控责任。按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总要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防控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经费,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疫苗和牲畜耳标调拨使用和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三)严格评价考核。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评价检查制度,春秋季集中强制免疫期间,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要适时派出评价组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开展评价指导,有效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督导工作力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